《论语·雍也》:“有 澹臺灭明 者,行不由径,非公事,未尝至於 偃 之室也。”
后以“行不由径”比喻为人正直或举止端方。《史记·伯夷列传》:“或择地而蹈之,时然后出言,行不由径,非公正不发愤,而遇祸灾者,不可胜数也。”
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三三回:“﹝ 安公子 ﹞扔下筷子,把口里嚼的那口餑餑吐出桌子上,口也不及漱,站起来,就不慌不忙,斯斯文文,行不由径的走到上房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