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1. 泛指未成年的男孩。
汉 王充 《论衡·验符》:“ 皖 民小男曰 陈爵 、 陈挺 ,年皆十岁以上,相与钓於湖涯。”
王安友 《协作》:“眼下在这里干活的全是一些老头、小男半劳动力和妇女。”
- 2. 年幼的儿子。
唐 李商隐 《咏怀寄秘阁旧僚二十六韵》:“小男方嗜栗,幼女漫忧葵。”
- 3. 唐 户籍制称四岁至十五或十七岁的男子为小男。
王国维 《观堂集林·唐写本燉煌县户籍跋》:“《六典》,凡男女始生为黄,四岁为小,十六为中,二十有一为丁,六十为老。《唐志》, 天寳 三载,更名十八以上为中……必书此者,以与授田之事相关故也。此下或书寡,或书小男,或书小女、中女,皆放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