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程大昌 《考古编·诗论一》:“若夫 邶 、 鄘 、 衞 、 王 、 郑 、 齐 、 魏 、 唐 、 秦 、 陈 、 檜 、 曹 、 豳 ,此十三国者,诸皆可采,而声不入乐,则直以徒诗著之本土。”
姚华 《论文后编·目录中》:“盖乐府与诗,本出一源,其别惟入乐与否之分耳。有声可歌者,即四、五、七言诗亦可为乐府,否则长短杂言而不能入乐,犹徒诗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