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祭祀、宴享时,将牲的半体置于大俎以进献。
《左传·宣公十六年》:“王享有体荐,宴有折俎。”
杜预 注:“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。”
孔颖达 疏:“《传》言体荐即房蒸也。”
《周礼·夏官·小子》“掌祭祀羞羊肆” 清 孙诒让 正义:“今以《体经》、《春秋》内外传及 韦 、 杜 、 贾 诸説参互攷之,脀解之法盖有五,而实止四等……二曰房烝,谓之体荐,中分左右二体,而升其胖於俎也。”
一说将全牲置于大俎以进献。《周礼·夏官·小子》“掌祭祀羞羊肆” 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曰:“羊肆,体荐、全烝也。”
《周礼·夏官·小子》“掌祭祀羞羊肆” 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曰:“羊肆,体荐、全烝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