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 陆云 《喜霁赋》:“肃有祷於人谋兮,反极阴於天律。”
唐 刘禹锡 《唐故尚书主客员外郎卢公集纪》:“心之精微,发而为文。文之神妙,咏而为诗。犹夫孤桐朗玉,自有天律。”
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九:“ 政和 后,道士有赐玉方符者,其次则金方符,长七寸,阔四寸,面为符,背铸御书曰:‘赐某人奉以行教,有违天律,罪不汝贷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