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食货志上六》:“ 孝宗 隆兴 二年秋,霖雨害稼,出内帑银四十万两,变糴以济民。”
《明史·河渠志六》:“请帑银三万两,并 灵州 六年盐课,以给其费。”
《红楼梦》第七一回:“礼部奉旨,钦赐金玉如意一柄,彩缎四端,金玉杯四件,帑银五百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