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犯的引证解释
- 古代乐曲转调的名称。曲调中宫调犯四调者谓之四犯。 唐 人以为犯有正、旁、偏、侧四种,即宫犯宫为正犯,宫犯商为旁犯,宫犯角为偏犯,宫犯羽为侧犯。其实宫调可犯商、角、羽诸调,而十二宫之间则不容相犯。
宋 姜夔 《凄凉犯》词序:“凡曲言犯者,谓以宫犯商、商犯宫之类。如:道调宫‘上’字住,双调亦‘上’字住,所住字同,故道调曲中犯双调,或于双调曲中犯道调,其他準此。 唐 人《乐书》云:‘犯有正、旁、偏、侧。宫犯宫为正,宫犯商为旁,宫犯角为偏,宫犯羽为侧。’此説非也。十二宫所住字各不同、不容相犯;十二宫特可犯商、角、羽耳。”
宋 张端义 《贵耳集》卷上:“自 宣 政 间, 周美成 、 柳耆卿 辈出,自製乐章,有曰侧犯、尾犯、花犯、玲瓏四犯。”
宋 张炎 《词源》卷下:“ 崇宁 立大晟府,命 周美成 诸人讨论古音,审定古调……而 美成 诸人又復增慢曲、引、近,或移宫换羽,为三犯、四犯之曲。”
相关词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