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史·礼志十九》:“ 乾道 二年九月,閤门奏: 垂拱殿 四参,皇帝坐,先读奏目。”
原注:“四参官谓宰执、侍从、武臣正任、文臣卿监员郎监察御史已上。”
宋 吴自牧 《梦粱录·大内》:“次曰 垂拱殿 ,常朝四参起居之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