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史·海陵纪》:“甲子,誓太祖庙,召 秉德 、 辩 、 乌带 、 忽土 、 阿里出虎 、 兴国 六人赐誓券。”
《元史·木华黎传》:“丁丑八月,詔封太师、国王、都行省承制行事,赐誓券、黄金印曰:‘子孙传国,世世不絶。’”参见“ 铁券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