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郎瑛 《七修类稿·事物五·兄弟两得》:“ 洪武 中 上虞 张居杰 任方伯,其弟 居俭 亦任 广西 提学副使,俱有声当时。其父,农人也,每酒后必欲二子商枚弄色,庶为作乐。 居杰 则正言以对,父怒,则奔走以避,而 居俭 则应声曰:‘吾当与老父戯焉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