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·微子》:“止 子路 宿,杀鸡为黍而食之。”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七三回:“ 专诸 復出其妻子相见,杀鸡为黍,欢如骨肉。”
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三五回:“ 张太太 也‘杀鸡为黍’的给他那位老爷备了顿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