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学的引证解释
- 南北朝 时,经学分为南、北两派。除《诗》、《礼》外, 南朝 为 魏 晋 之学, 北朝 为 东汉 之学。
《隋书·儒林传序》:“南北所治章句,好尚互有不同: 江 左,《周易》则 王辅嗣 ,《尚书》则 孔安国 ,《左传》则 杜元凯 。 河 洛 ,《左传》则 服子慎 ,《尚书》、《周易》则 郑康成 。《诗》则并主於 毛公 ,《礼》则同遵於 郑氏 。大抵南人约简,得其英华,北学深芜,穷其枝叶。”
后即把 南北朝 的南学与北学两派合称为南北学。 清 皮锡瑞 《经学历史·经学统一时代》:“案史於 隋 一代经学盛衰及南北学统一,説皆明晰。”
范文澜 《中国经学史的演变》第一部分八:“ 南北朝 时代, 北朝 儒生保守汉儒烦琐经学, 南朝 儒生采取 老 庄 创造新经学。所谓南学简约,得其英华( 要义 );北学深芜,穷其枝叶(烦琐)。就是南北学的区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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