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资治通鉴·唐僖宗乾符三年》:“ 蛮 遣 瑶 还,递木夹以遗 駢。”
胡三省 注:“递牒以木夹之,故云木夹。 范成大 《桂海虞衡志》曰: 绍兴 元年, 安南 与 广西 帅司及 邕 通信问,用两漆板夹繫文书,刻字其上,谓之木夹。按 宋白 《续通典》,诸道州府巡院传递敕书,皆有木夹,是中国亦用木夹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