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本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至酎,少府省金,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。”
裴駰 集解引 如淳 曰:“《汉仪注》王子为侯,侯岁以户口酎黄金於 汉 庙,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。大祀日饮酎,饮酎受金。金少不如斤两,色恶,王削县,侯免国。”
后用“买酎”指地方对中央献纳钱财。 宋 王禹偁 《战城南》诗:“耗蠹中原过太半,黄金买酎诸侯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