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陈庞传》:“ 秦 为虐政,四时行刑,圣 汉 初兴,改从简易。 萧何 草律,季秋论囚,俱避立春之月。”
《资治通鉴·周显王三十一年》:“初, 商君 相 秦 ,用法严酷,尝临 渭 论囚, 渭水 尽赤。”
胡三省 注:“决罪曰论。论,卢困翻。”
《明史·刑法志二》:“十四年命法司论囚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