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·礼乐志四》:“二十年詔: 建初 、 启运 、 兴寧 、 永康陵 ,岁四时、八节,所司与陵署具食进……陵司旧曰署,十三载改 献 、 昭 、 乾 、 定 、 桥 五陵署为臺,令为臺令,陞旧一阶,是后诸署皆称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