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署 liánshǔ
[give joint signature] 联合签名,表示共同负责
《新唐书·源乾曜传》:“居中未尝廷议可否事,晚节唯唯联署,务为宽平惇大。”
《新唐书·归登传》:“故同列有所諫正,輒联署,无所回讳。”
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:“此后通判制逐渐成为普遍全国的定制,各州行文,必须知州和通判联署。”
参见“ 连署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