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太平广记》卷二○一引 唐 胡璩 《谭宾录·李邕》:“﹝ 李邕 ﹞復为人阴中,竟不得进改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》:“詔‘自今诸路转运使、副、提点刑狱所举官,如进改后,五年无过有劳干者,并举主特加酬奬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