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朝 宋 鲍照 《拟古诗》之一:“留我一白羽,将以分虎竹。”
唐 李白 《出自蓟北门行》:“虎竹救边急,戎车森已行。”
按,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﹝二年﹞九月,初与郡守为铜虎符、竹使符。”
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:“铜虎符第一至第五,国家当发兵,遣使者至郡合符,答合乃听受之。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,长五寸,鐫刻篆书,第一至第五。”
又《后汉书·杜诗传》:“旧制发兵,皆用虎符,其餘徵调,竹使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