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曾巩 《秘书丞知成都府双流县事周君墓志铭》:“其在仕也,嫁姊之贫者,君常分月俸三之一以奉之,餘以与诸弟,君与妻子或止食馆券而已。”
《宋史·礼志二二》:“又出班谢面天颜、沿路馆券、都城门外茶酒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天圣三年》:“本州解发举人,自 张咏 以来,例给馆券至京,今得三司移文,乃责吏人偿所给官物,恐非朝廷之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