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隋书·礼仪志六》:“﹝帽﹞皇太子在上省则乌纱,在 永福省 则白纱。又有繒皂杂纱为之,高屋下裙,盖无定準。”
《隋书·礼仪志七》:“案 宋 齐 之间,天子宴私,著白高帽,士庶以乌……或有纱高屋,或有乌纱长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