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 禹 以为古民亡赋算口钱,起 武帝 征伐四夷,重赋於民,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,故民重困。”
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归心》:“遂使非法之寺,妨民稼穑;无业之僧,空国赋算;非大觉之本旨也。”
王利器 集解:“ 卢文弨 曰:‘《汉书·高帝纪》:四年八月,初为算赋。’ 如淳 曰:‘《汉仪注》:民年十五以上,至五十六,出赋钱,人百二十为一算,为治库兵车马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