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 宪宗 以钱少,復禁用铜器。时商贾至京师,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,诸使富家,以轻装趋四方,合券乃取之,号飞钱。”
《文献通考·钱币二》:“ 太祖 时取 唐 朝飞钱故事,许民入钱京师於诸州便换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祥符九年》:“三司言诸司欠商贾飞钱,欲罢来年官市繒绢偿之。”
章炳麟 《訄书·制币》:“且夫 唐 宋 之飞钱交会,必有帑廥以为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