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身的引证解释
- 1. 佛教语。梵语意译。谓证得清净自性,成就一切功德之身。“法身”不生不灭,无形而随处现形,也称为佛身。各乘诸宗所说不一。
《大般泥洹经·如来性品》:“知如来法身,长存不变易。”
隋 慧远 《大乘义章》卷十八:“言法身者,解有两义:一显本法性以成其身,名为法身;二以一切诸功德法而成身,故名为法身。”
唐 玄奘 《大唐西域记·劫比他国》:“尝闻佛説,知诸法空,体诸法性,是则以慧眼观法身也。”
汤用彤 《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》第二分第十一章:“法身者,圣人成道之神明耳。”
- 2. 指高僧之身。
唐 卢简求 《杭州盐官县海昌院禅门大师塔碑》:“法身魁岸,相好庄严,眉毛紺垂,颅骨圆耸。”
- 3. 旧指修炼得道之身。
明 张纶 《林泉随笔》:“ 俞氏 则谓跨火不焦,入水不濡,道成之后,法身则然,岂可以血肉之躯投畀水火乎?”《西游补》第十六回:“ 行者 一时难忍,现出大闹天宫三头六臂法身,空中乱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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