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法钱不立,吏急而壹之虖,则大为烦苛,而力不能胜;纵而弗呵虖,则市肆异用,钱文大乱。”
颜师古 注:“法钱,依法之钱也。”
《文物》1965年第1期:“所谓法化、法钱就是合乎政府规定标准(包括形式、币材、重量)的铸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