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吴子兵法·应变》:“凡战之法,昼以旌旗幡麾为节,夜以金鼓笳笛为节。麾左而左,麾右而右。”
《后汉书·礼仪志中》:“以小黄门幡麾节度。”
《晋书·艺术传·戴洋》:“説死时天使其为酒藏吏,授符録,给吏从、幡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