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李陵传》:“ 卫律 为 丁灵 王。”
颜师古 注:“ 丁灵 ,胡之别种也。”
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五章第一节:“早在公元前三世纪时, 北海 ( 贝加尔湖 )以南, 独洛河 ( 土剌河 )以北一带地方,有称为 丁灵 ( 丁零 丁令 )的一个部落联合体(比部落联盟更为低级的一种联合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