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元典章·刑部三·不道》:“土人每遇闰岁,纠合兇愚,潜伏草莽,採取生人,非理屠戮,彩画邪鬼,买觅师巫祭赛,名曰採生。”
明 都穆 《都公谭纂》卷下:“ 北京 刘老 者曾往 湖广 岳州 。其地往往有杀人者,谓之採生。遇每年闰月,人五六成羣,以长竹竿挑小筐篮,竿上有钩,用以钩人。凡逢人,採隻不採双,虽亲识遇之亦不能免。僧或妇人尤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