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 弘羊 以诸官各自市,相与争,物故腾跃,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,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,分部主郡国。”
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置少府海丞、果丞各一人;大司农部丞十三人,人部一州,劝农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