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·任敖传》:“ 高祖 尝避吏,吏繫 吕后 ,遇之不谨。”
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上》:“ 光武 避吏 新野 ,因卖穀於 宛。”
李贤 注引《续汉书》:“ 伯升 宾客劫人,上避吏於 新野 邓晨 家。”
清 吴暻 《题顾亭林遗集和汪安公编修》:“避吏 赵岐 谁共语,离家 王粲 不思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