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唐书·韦坚传》:“郡县剥敛偿输,责及隣伍,多裸死牢户。”
《新五代史·杂传·赵在礼等传论》:“ 五代 之民其何以堪之哉!上输兵赋之急,下困剥敛之苛。”
宋 罗大经 《鹤林玉露》卷十三:“近时 莆阳 一寺,规建大塔,工费鉅万,或告侍郎 陈正仲 曰:当此荒岁,寺僧剥敛民财,兴无益之土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