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江革传》:“每至岁时,县官按比。”
李贤 注:“按验以比之,犹今皃閲也。”
一本作“ 案比 ”。参见“ 案比 ”。
《文选·陆机<文赋>》“选义按部” 唐 李善 注:“选择义理,按比而用之以为部次。”